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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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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多数已经建立报告制度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报告制度有以下特点: (1)我国已经颁布了专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对有关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报告的程序和要求、奖励和处罚等,都以法规的形式作了系统规定。 (2)我国除国家一级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外,还建立了省一级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全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有些不属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如煤矿系统的医院、计划生育系统的技术服务、指导单位等也已成立了本部门、本系统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这些机构都要贯彻《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指导,可使全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更加完善、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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